最近在工作上遇到一件不開心的事。
一位朋友主動問我說,因為她的牙齦萎縮,醫生說得動手術,所以她想買保險。
我告訴她說,已經有了病歷的話,是不可能可以在這部份理賠的。她也去別的保險公司問過之後,知道答案是不行的。過了一兩週她打來說,她的父母親也想要了解醫療險。
後來4/14因為幫她父母規劃的醫療險要停賣,所以打去問她爸媽的意見。她爸媽同意要投保,於是也順口問問她自己,要不要也幫自己規劃醫療險這部份。
這位朋友簽了要保書隔天,打電話來說要取消。問了半天她才告訴我,因為有別間保險經紀人的業務員,告訴她有認識的醫生,可以幫她做假證明以後就可以理賠,於是她選擇了這一間保險經紀公司。
我很生氣,也很難過。為了八千元的手術,她寧願去冒這個風險。隔天去她們家告訴她這樣的風險,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到,不但是偽造文書罪,是詐欺,是公訴罪,而且保險公司發現之後可以不理賠也不退保費,以後也會有紀錄,她想再買其他保險也買不到了。
這位朋友還是選擇了保險經紀公司。
我很痛心,我一廂情願以為我多年這麼照顧她,她不會去選擇別人的。每次她有事拜託我,心情難過來找我,我沒有拒絕過。當然我不是希望她要回報我什麼,只是以為她如果需要保險也應該會不加思索的找我。
要離開她家之前,我淡淡的跟她說,我其實不求她一定要跟我投保,但是我希望她不要去冒風險去做假證明這樣的事。我跟她說,我們同是教會的姐妹,我一定得提醒她,這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,況且,如果我們在這不義之財取得了八千元,上帝豈不會讓我們在其他地方付出更大的代價?
我想她應該也失去我這個朋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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